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他即将高中毕业 ,对他说,当然,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 。德国有很多荒唐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 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
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 。并且不设上限。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作为奖励,理由是,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 。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,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 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,因为银根紧缩 ,彼尔人缘很好 ,他的机票和饭费,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,因为他知道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 。很快将面临选择大学 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,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可是 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他家拿不出这笔钱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 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,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,被拒绝 。
